1.样本的交接
在收样时检査《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样本送检表》中混检样本编号和留样编号是否可追溯,做好登记并赋予样本受理编号,样本受理编号与混检样本编号和留样编号应可迫溯2.转运桶的开启
2.1打开生物安全柜,在安全柜台面上铺吸水垫单4.2将样本转运桶放置于生物安全柜内适当位置。
2.3打开转运桶,使用0.2%含氯消毒剂对转运桶内壁和样品管进行喷酒消毒,不建议使用75%酒精以免破坏样品标识.
2.4取出样品管并检查样本管外壁表面是否有否破损、管口泄漏或管壁残留物等,确认无渗漏后,用0.2%含氣消毒剂喷酒、擦拭消毒样品管外表面。如发现渗漏应立即用吸水纸覆盖后,喷酒有效氯含量为0.55%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不得继续检测操作,做好样本不合格记录后销毁。
2.5将样本放于样本架上保持直立,核对样本信息和混检样本编号、留样编号,如样本与其相关信息核对无误,检査样本管和封口袋的密闭性,如密闭性良好无泄漏,将留样放置于冷冻保存的样本容器中,用0.2%含氯消毒剂进行外表面擦拭消毒,将混检样本进行灭活处理后用于核酸检测,留样保存-20°冰箱或-70°一下保存。
2.6如发现样本信息与实际样本不一致或混检样本与留样不可追溯,按照无效样本处理,做好样本不合格记录后销毁。
2.7将转运桶进行内外壁喷酒或擦拭消毒后从安全柜内移出,放置于移动紫外灯下,以备实验结東后进一步紫外照射消毒
2.8注意事项
2.8.1样本转运桶的开启必须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柜内打开
2.8,2样本的消毒、样本信息核对需要两位工作人员配合完成,一位人员接触样本,另一位人员保持相对洁净。
2.8.3样本送检单不可放入生物安全柜内。
3.结果判定和处理在空白对照、阴性对照、阳性对照及RNP内参均满足质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以下标准判断结果
3.1同时检测两个基因靶标,混检中ORF1ab和N基因均为阴性,则结果判为阴性,相关留样结果均判为阴性
3.20RF1ab和N基因任何一个基因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需将该混检样本相关的全部留样取出进行灭活和逐一检测,分别记录和报送每一个留样的检测结果。
4.留样保存
4.1留样则应置于-20℃冰箱暂存或-70℃以下保存。混检样本结果为阴性的相关留样可在检测结果报出2周后按照医废物进行处理
4.2需设立专库或专柜保存留样,严格实施“双人双锁”管理,确保样本信息、使用、销毁等步骤记录明确、可追溯.
5.安全防护
5.1样本处理操作
转运桶开启、样本的灭活等操作,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同时采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的个人防护。
5.2从事新冠病毒检测标本采集和核酸检测人员防护装备N95及以上防护ロ罩、护目镜、连体防护服、双层乳胶手套、防水靴套;如接触了被检者体液等,应及时更换外层乳胶手套。
5.3灭活材料的操作
感染性材料或活病毒在采用可靠的方法灭活后进行的核酸检测操作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